第二期“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项目负责人:
第二期“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中期评审已经结束,根据《第二期“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中期评审规则》内容,40个资助创业项目全部符合拨付第二批资助金要求。根据资助金管理办法,项目办定于2016年7月4日上午发放第二批资助金(资助总额的50%)。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16年7月4日上午9:00开始
(二)地点
兰州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办(南关十字民安大厦正门2楼)
二、资助金拨付要求
(一)每个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需现场填写《第二期“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第二批项目资助金拨付单》。
注:拨付单左上角项目编号请按照《“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40个受资助创业项目名单》的序号填写)。
(二)榆中县、皋兰县的受资助项目,需提供开户银行名称、账号、单位名称、收据、公章和财务章(收据单位名称与财务章名称必须一致)。
(三)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红古区的受资助项目,需携带收据、公章和财务章(收据单位名称与财务章名称必须一致)。
特此通知
项目办联系人:张洪燕
联系电话:8863918 13519669432
“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
项目办公室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