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泛海扬帆·兰州启航—大学生
创业扶持行动”专家集中评审规则
1、此次专家集中评审将对经过初评进入集中评审环节的110个创业项目进行评审,从中评选出80个项目,作为2016年“泛海扬帆·兰州启航—大学生创业扶持行动”的资助项目;
2、本次评审采取评委评分制,根据项目得分高低最终确定排名前80名的项目作为受资助项目,其中:第1名—第12名资助金额为5万元,第13名—第36名资助金额为4万元,第37名—第80名资助金额为3万元;
3、专家集中评审采取路演展示+提问答辩的方式进行,评分由评委导师根据参评项目的路演展示陈述和答辩情况,参照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分值为百分制,评委评分以整数分为主,也可打至小数点后一位;
4、参评项目路演展示顺序由项目负责人抽签确定,未按要求抽签或不按抽签确定的顺序进行路演展示的项目视为违反评审规则,取消参评资格;
5、每个项目路演展示陈述时间为5分30秒,专家提问和答辩时间为2分30秒,展示陈述和答辩结束后,7位评委分别进行打分并现场亮分,主持人依次唱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该项目的最后得分;
6、项目最后得分由工作人员记录在得分记录表上,由参评项目负责人和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7、当项目全部评审结束,如果出现排名第12名、第36名和第80名的项目最后得分并列,导致无法确定创业项目的资助资格或资助金额时,则对得分并列的项目按照项目初评环节得分进行排名(项目初评环节得分已在泛海扬帆网站公布),初评环节得分高的项目排名在前;如果项目初评环节得分仍然并列,则由参评项目负责人做1分钟的项目陈述,由7位评委投票表决排名在前的创业项目;
8、如果参评项目在轮到其上台路演时没有留在会场内,主持人在念到其项目签号三遍后仍未到达现场的,取消其参与集中评审资格;
9、以上规则由“泛海扬帆—兰州大学生创业行动”项目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则未尽事宜由项目办负责确定。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