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可在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机构为“两类人员”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当年内不得重复申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城乡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在县级以上人社部门、财政部门确定的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创业的,按职业培训补贴或创业培训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标准:“产生你的创业想法”(GYB)培训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SIYB)培训补贴标准为1300元/人,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